【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0-20
【公布日期】2009-10-20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关爱行动?心理关爱系列活动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我委将与市文明办、第六届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共同主办“幸福人生大讲堂”系列讲座,拟成立“幸福人生大讲堂”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将安排在明年的每周六下午定时定点宣讲中医药科普知识,进一步向社会大众传播中国传统健康文化。现将推荐深圳市“幸福人生大讲堂”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习团成员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副高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宣讲能力以及无私奉献精神;
2、熟悉中医药,热爱中医药,有兴趣传播中医药防病治病科普知识,并服从组织安排的志愿者。
二、推荐方法: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时间从11月20日至11月27日止,各单位11月27日前统一将有关材料报我委中医处。
讲课的具体时间、内容及专家简介将在深圳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
请各单位张贴,广为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范小洪 25535993)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0-20
【公布日期】2009-10-20
【时效性】有效
关于推荐深圳关爱行动“幸福人生大讲堂”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成员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深圳关爱行动?心理关爱系列活动二期工程建设方案》,我委将与市文明办、第六届关爱行动组委会办公室共同主办“幸福人生大讲堂”系列讲座,拟成立“幸福人生大讲堂”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将安排在明年的每周六下午定时定点宣讲中医药科普知识,进一步向社会大众传播中国传统健康文化。现将推荐深圳市“幸福人生大讲堂”中医药科普知识讲习团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习团成员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副高职称以上,具有较强的宣讲能力以及无私奉献精神;
2、熟悉中医药,热爱中医药,有兴趣传播中医药防病治病科普知识,并服从组织安排的志愿者。
二、推荐方法: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时间从11月20日至11月27日止,各单位11月27日前统一将有关材料报我委中医处。
讲课的具体时间、内容及专家简介将在深圳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
请各单位张贴,广为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范小洪 25535993)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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