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0-23
【公布日期】2009-10-23
【时效性】有效
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新增设立的两个客运服务点,现将申请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如下:
一、在龙岗街道南约社区水一村炳一小区一巷四号设立龙岗长途汽车站南约客运服务点;
二、在龙岗龙城街道爱联爱都路1号设立龙岗长途汽车站爱联客运服务点。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申请有异议,请于10月30日前向我委书面提出反对的理由及依据,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方式:1.电话:83168081;2.传真:83168167。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0-23
【公布日期】2009-10-23
【时效性】有效
关于深圳市龙运发公司拟新增设立客运服务点申请的公示
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新增设立的两个客运服务点,现将申请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如下:
一、在龙岗街道南约社区水一村炳一小区一巷四号设立龙岗长途汽车站南约客运服务点;
二、在龙岗龙城街道爱联爱都路1号设立龙岗长途汽车站爱联客运服务点。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申请有异议,请于10月30日前向我委书面提出反对的理由及依据,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方式:1.电话:83168081;2.传真:83168167。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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