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0-13
  【公布日期】2009-10-13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

(深人社发〔2009〕17号)




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鼓励和支持我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原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贸工局、国资委和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8号),目前已经市政府公报正式发布实施。为切实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我局制订了《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政策操作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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