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浙江省
【施行日期】2009-11-06
【公布日期】2009-11-06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推动我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制订了《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务必在2009年11月16日前通过“教科文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czjkw.net)”完成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制定机关】浙江省
【施行日期】2009-11-06
【公布日期】2009-11-06
【时效性】有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教字〔2009〕244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推动我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制订了《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务必在2009年11月16日前通过“教科文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czjkw.net)”完成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