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卫生部
  【施行日期】2009-11-13
  【公布日期】2009-11-13
  【时效性】有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做好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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