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民政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卫生局
【施行日期】2009-11-23
【公布日期】2009-11-23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现将《哈尔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哈尔滨市民政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卫生局
二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民政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卫生局
【施行日期】2009-11-23
【公布日期】2009-11-23
【时效性】有效
哈尔滨市民政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哈民政发[2009]88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现将《哈尔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哈尔滨市民政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卫生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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