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24
【公布日期】2009-11-24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予以转发(正文请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委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
二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24
【公布日期】2009-11-24
【时效性】有效
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09〕152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予以转发(正文请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委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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