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25
【公布日期】2009-11-25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社会办医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从11月26日起我市每日统计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病人总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属单位和社会办医院按照附件表格统计后直接上报;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统计本辖区医疗机构的数据后上报。
二、请各相关单位每天上午11点前填报上一日的发热病人分类数及总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602198)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25
【公布日期】2009-11-25
【时效性】有效
关于上报医疗机构每日门、急诊就诊发热病人数量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社会办医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从11月26日起我市每日统计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病人总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属单位和社会办医院按照附件表格统计后直接上报;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统计本辖区医疗机构的数据后上报。
二、请各相关单位每天上午11点前填报上一日的发热病人分类数及总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602198)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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