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10
【公布日期】2009-11-10
【时效性】有效
因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2009年11月16日至2011年01月15日共14个月,占用兴海大道(垭口至港湾大道路口段)半幅道路进行施工。届时该路段将由原来双向通行调整为北往南单向通行,原经此路段南往北前往月亮湾大道方向的车辆,可改沿赤湾路、左炮台路、赤湾六路及小南山隧道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1-10
【公布日期】2009-11-10
【时效性】有效
关于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因深圳港西部港区疏港工程施工,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2009年11月16日至2011年01月15日共14个月,占用兴海大道(垭口至港湾大道路口段)半幅道路进行施工。届时该路段将由原来双向通行调整为北往南单向通行,原经此路段南往北前往月亮湾大道方向的车辆,可改沿赤湾路、左炮台路、赤湾六路及小南山隧道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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