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财政部
  【施行日期】2010-01-01
  【公布日期】2009-12-04
  【时效性】有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09]15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银行、采购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规定》(财金[2008]176号),完善外国政府贷款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有关机构的权利和职责,保证贷款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部制定的《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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