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卫生部
  【施行日期】2009-12-25
  【公布日期】2009-12-25
  【时效性】有效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全面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建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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