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施行日期】2009-12-21
【公布日期】2009-12-21
【时效性】有效
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变更业务自2009年12月21日起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210747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09年12月21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施行日期】2009-12-21
【公布日期】2009-12-21
【时效性】有效
关于市民政局几项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公告
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全市性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变更业务自2009年12月21日起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210747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09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