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2-17
  【公布日期】2009-12-17
  【时效性】有效
  

关于深圳市第二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公示的通告

(深科工贸信市场字〔2009〕118号)




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五大工程”政府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申报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扶持资金项目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市科工贸信委会同市财政委开展了第二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申报项目受理、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组织专家验收及部门审核等工作。经审核,2家批发市场4个项目、1家农产品流通企业1个项目和1家连锁零售企业1个项目列为第二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扶持对象,审核扶持资金共计407.78万元。按照认定程序要求,现对第二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申报项目及扶持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12月17日到2009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来人、来文等方式向市科工贸信委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并便于核实。

投诉电话:82108179、82107410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3138室(市科工贸信委市场处)

附件:第二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及审核拨付资金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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