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09-12-02
  【公布日期】2009-12-02
  【时效性】有效
  

关于填报深圳市中医坐堂医诊所调查表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各中医坐堂医诊所:

为了了解我市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情况,请各区卫生局通知本辖区中医坐堂医诊所如实填写《深圳市中医坐堂医诊所调查表》(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由各区卫生局统一报市卫生局中医处401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范小洪 25535993)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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