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珠海市
【施行日期】2009-12-18
【公布日期】2009-12-18
【时效性】有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09]2号)的精神和要求,经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向省推荐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2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1个。现予以公示,社会各届及群众如对以下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请与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推荐上报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
(一)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排爆专业功能组组长罗胜标同志。
(二)珠海市香洲区翠香司法所所长李薇薇同志。
二、推荐上报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2128371、2128295,传真:212837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劳动大厦11楼1100室
公示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25日。
珠海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制定机关】珠海市
【施行日期】2009-12-18
【公布日期】2009-12-18
【时效性】有效
关于推荐评选第三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09]2号)的精神和要求,经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向省推荐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2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1个。现予以公示,社会各届及群众如对以下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请与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推荐上报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
(一)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排爆专业功能组组长罗胜标同志。
(二)珠海市香洲区翠香司法所所长李薇薇同志。
二、推荐上报省第三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2128371、2128295,传真:212837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市劳动大厦11楼1100室
公示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25日。
珠海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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