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卫生部 公安部 司法部
  【施行日期】2010-03-01
  【公布日期】2010-01-05
  【时效性】有效
  

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禁毒法》,进一步加强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提高戒毒医疗服务质量,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公安部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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