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施行日期】2010-01-04
【公布日期】2010-01-04
【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统筹安排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环境监测任务十分繁重,请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确保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圆满完成,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贡献。
附件: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略)
二○一○年一月四日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施行日期】2010-01-04
【公布日期】2010-01-04
【时效性】有效
环境保护部办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办[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统筹安排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环境监测任务十分繁重,请结合各自实际,合理安排,确保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圆满完成,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贡献。
附件: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略)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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