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1-21
  【公布日期】2010-01-21
  【时效性】有效
  

关于启用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通知》(深府〔2009〕211号)的精神,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已组建,下设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即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式样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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