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1-14
【公布日期】2010-01-14
【时效性】有效
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117号)、深圳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治工发〔2009〕1号),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1-14
【公布日期】2010-01-14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35号)
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117号)、深圳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治工发〔2009〕1号),结合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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