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1-11
  【公布日期】2010-01-11
  【时效性】有效
  

关于召开2009年度社区健康服务整体管理评估分析报告会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我委决定召开2009年度社区健康服务整体管理评估分析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1月15日(本周五)下午3:00

地 点:市委党校第二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的分管局长、社康科(办)主任,各举办医院的分管院长、社康科主任,市社区健康服务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成员。请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人员。

会议内容:

1、社区健康服务整体管理评估报告

2、社区健康服务居民满意度调查报告

3、2010年全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部署

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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