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01-28
  【公布日期】2010-01-28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95号)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3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转存光大银行的请示》(中再发〔2010〕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人民币3亿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