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施行日期】2010-02-04
  【公布日期】2010-02-04
  【时效性】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掌握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我们对2007年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仍按发改价格[2007]259号文件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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