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施行日期】2010-02-27
  【公布日期】2010-02-27
  【时效性】有效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79件规范性文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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