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施行日期】2010-02-22
  【公布日期】2010-02-22
  【时效性】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认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函

(人社厅函〔2010〕9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经调研评估,对照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规定的省级统筹标准,确认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省级统筹。请你们加快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抓好各项配套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巩固省级统筹制度。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