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22
【公布日期】2010-03-22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有效处置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遏制肠道传染病高发态势,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22
【公布日期】2010-03-22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66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有效处置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遏制肠道传染病高发态势,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