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01
【公布日期】2010-03-01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将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深入推动健康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现将《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01
【公布日期】2010-03-01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22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将按照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深入推动健康教育事业的改革,促进健康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现将《2010年深圳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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