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01
  【公布日期】2010-03-01
  【时效性】有效
  

关于深圳市住宿业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审结果的通告

(深卫人通[2010]3号)




为加强我市住宿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住宿业卫生质量的控制体系,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9年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2036家住宿业经营单位进行了卫生信誉度评审。评出2009年度深圳市住宿业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优秀)单位76家、B级(良好)单位805家、C级(合格)单位1155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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