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22
【公布日期】2010-03-22
【时效性】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用水安全,根据《2010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公共卫生部分)》的要求,决定于2010年3月23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深圳市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制定机关】深圳市
【施行日期】2010-03-22
【公布日期】2010-03-22
【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7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用水安全,根据《2010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公共卫生部分)》的要求,决定于2010年3月23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深圳市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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