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汕头市
  【施行日期】2010-03-22
  【公布日期】2010-03-22
  【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布第四批汕头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汕府〔2010〕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文物古迹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汕头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第十二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汕头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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