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03-24
  【公布日期】2010-03-24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288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永总字〔2010〕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的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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