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03-15
  【公布日期】2010-03-15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25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请示》(阳光人寿〔2010〕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易方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亿股股份转让给天汇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后,天汇恒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15%,北京易方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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