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位阶】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03-15
  【公布日期】2010-03-15
  【时效性】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254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0〕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802,236,300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256,358,724股,占总股本的71.077%;(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58,346,512股,占总股本的8.615%;(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7,083,804股,占总股本的0.308%;(4)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有880,223,630股,占总股本的10%;(5)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440,111,815股,占总股本的5%;(6)泰国盘古银行持有440,111,815股,占总股本的5%。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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