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兰西共和国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5-07-02
  【生效日期】2015-07-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文件来源】外交部

        当地时间6月30日,中法两国在巴黎发表《中法两国深化民用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法两国深化民用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

        一、三十多年来,中法两国在遵循核安全、核安保、核不扩散、放射性废物长期管理和环保的最高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和平利用核能合作,两国企业实现了互利共赢。

        中法两国重申支持负责任地发展和平利用核能。核能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显著,在提高经济竞争力、保障能源安全、为子孙后代开发保护自然资源环境方面具有优势。

        两国建立了涵盖核反应堆、核燃料循环前后端、专业人才培养和核安全等领域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是中法合作的具体体现。相关宏伟目标已纳入习近平主席2014年3月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时发表的《中法关系中长期规划》。中法两国国家元首希望深化两国在民用核能领域良好的合作和核燃料循环各环节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中法两国总理于2015年1月会晤,确认两国元首决定的中长期规划实施已取得具体进展,特别是:

        ——台山两台EPR反应堆建设向前推进;

        ——两国企业正在就法国电力集团运营的欣克利角核电站两台EPR反应堆及英国其他后续核反应堆项目建设进行磋商;

        ——正在探讨分享中法两国在反应堆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合作;

        ——后处理-再循环工厂项目技术谈判取得进展。

        中法两国总理利用会晤的机会重申,愿共同进一步推动这一合作伙伴关系,将其扩展到包括科研和核安全等核能领域的各个方面,应做好中长期安排,在双方及第三国合作的框架下,在核燃料循环前端、中型和大型反应堆及核燃料循环后端等领域开展两国企业均衡参与的具体项目,实现互利共赢。

        三、中法两国要求双方核能界各合作方扩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各领域的合作。

        四、在核燃料循环前端,中法将加强铀资源开发、铀转化、核燃料及相关部件制造方面的合作:

        ——在铀矿勘探和开采方面,中核集团与阿海珐集团已重新启动铀矿项目合作谈判,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法国原子能委员会将换文明确铀的使用和再转让条件。中核集团将与阿海珐集团就在全世界进一步扩大合作的可能开展交流;

        ——两国将依照国家政策,进一步扩大铀转化方面的合作,双方企业为此将探讨具体合作方式,并将采用符合核安全和环保最高标准的技术;

        ——中法双方企业将扩大锆产业链的工业合作,共同开展市场推广;

        ——中法两国希望双方企业在核电站燃料方面开展合作。

        五、在核反应堆领域,中法两国之间良好的合作呼吁双方企业在以下领域探索更密切的合作:

        1.设计安全、有竞争力的第三代新反应堆;

        2.核电站建设。

        这些计划将满足全球市场需求,为此,中法两国工业合作伙伴自今年起将确定全面、均衡的合作原则。

        这具体体现在:

        ——双方共同努力,完成好台山1、2号机组的建设工作;

        ——中广核集团牵头,中核集团参加的中方企业联队支持并参与欣克利角C项目两台EPR反应堆建设,以及塞斯维尔C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

        ——法国电力集团支持并参与由中方企业联队牵头的另外一个英国核电厂址项目开发,并以华龙一号技术为基础联合开展适应性设计修改,主要满足英国独立核监管机构的安全要求并使其具有竞争力;

        ——双方企业共同探讨在互惠共赢基础上,建立包括开发大型和中型反应堆在内的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旨在共同开拓第三国市场。

        中法两国商定,将就具体落实这一合作伙伴关系相关事宜开展磋商。

        中法两国希望在核反应堆服务和设备制造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为此,双方企业应进一步探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中法两国将致力于促进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双方供应商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中法两国承诺,在各自国内为相关企业开展互利、切实和长期联合发展的投资活动和审批提供便利。

        中法两国鼓励在核能领域开展规范和标准的合作,希望法国核岛设备设计和建造规则协会(AFCEN)和中国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ISNI)、苏州热工研究院(SNPI)加强这方面的合作,在国际上强化中法两国核电的良好经验。支持中法双方相互借鉴、参考和采用对方标准,促进双方核电标准互认。

        六、两国确认对核燃料闭式循环路线的共识,根据2008年中法联合工作组最终报告确定的原则,两国企业对后处理厂工艺流程已达成一致,目前正在进行商务谈判。政府间协议谈判正在同步推进,将于商务谈判结束前完成。

        应考虑建立协调机制,以促进项目的进展,加深对落实合同和政府间协议等相关问题,包括保障监督的共同理解。

        中法两国支持双方企业为乏燃料后处理-再循环工厂的运行、技术支持和相关物流系统提供中期配套服务。

        七、双方认识到核设施退役工作对环境保护及核安全、核安保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愿意在此领域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

        八、中法两国愿分享在乏燃料后处理高放废物管理方面,特别是深层地质处置场设计和建设方面的经验。为此,法国国家放射性废物管理机构与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将推动双方进一步合作。

        九、在研究领域,由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法国原委会牵头的研发合作于2008年起采用协作实验室模式,各协作实验室应提出明确的共享共担目标,与工业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相互促进,双方将根据后处理-再循环工厂项目进展,探讨建立一个核燃料循环后端协作实验室。

        鼓励双方业内组织和机构,在企业的参与下,共同实施研发项目,以确保掌握最有效、最先进的核能技术,包括第四代核反应堆技术。

        十、中法两国强调指出,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其对口单位法国核安全当局及双方的技术支持单位开展了良好的合作。这一合作自2014年后扩展到放射性废物管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问题。中法两国重申继续开展核安全合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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