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5-11-04
【生效日期】2015-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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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1-04
【生效日期】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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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二、任命张勇健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杨临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程新文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五、任命翟超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六、任命续文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七、免去于晓白(女)、殷少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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