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
  【发布日期】2016-10-08
  【生效日期】2016-10-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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