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树精品意识抓审判质量
2004-02-09 10:28: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粟 伟
  2003年,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以启动“铁案工程”为契机,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狠抓了案件审判质量,成效显著。经案件质量综合评查,该院全年审结的1096件案件中,合格率达98.2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个百分点,优秀率达94.34%;一审上诉42件案件仅8件作一般改判,改判率为19.4%,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发回重审率为零;经审批延期审理的案件已控制在2%以内,无未经审批延期审理的超审限案件。

  抓巩固案件质量的各项制度落实。该院制定了《安乡县人民法院案件执法质量量化考核评议办法》,把案件质量检查的程序、内容、评查标准、评查结果的处理等全部细化、量化,使之更加具体、科学、规范和严格,增强评查的可操作性。该院还建立案件质量意见交换制度和加强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与承办人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互相通气,交换整改意见;对发现带有普遍性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在各项制度的约束下,全院构成严密的质量监控网络体系,使人人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牢固树立精品意识。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确保秩序合法,审、执限合法。该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安乡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立案庭在搞好案件登记的同时,对收、结、执案件卡片填写进行严格监督,要求规范、完整,随卷移送,并及时将相关资料输入电脑,严格流程管理。加强对各业务庭案件审、执结情况跟踪检查,发出督办通知,实行每月通报制。各主管院长对于要求延期审理的案件严格把关,非法定理由一律不批准,并限期结案,违规必究。

  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定期进行研讨、评比。该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要求全体审、执人员把每一份裁判文书制作成精品。该院及时公布最新的各类裁判文书样式,要求每一份裁判文书达到文字流畅、观点鲜明、阐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四好”标准。各业务庭负责人及主管院长在签发裁判文书时,对文书中证据的证明力、断案的逻辑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文书一律不签发,确保了案件质量。该院还定期召开形式不一的座谈会、研讨会,对裁判文书创作改革进行探讨,对好的裁判文书发表意见,进行评比,相互学习,并将优秀裁判文书积极向上级法院予以推荐。

  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大力推行调解结案。该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采用调解审判方式结案,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庭前、庭中、庭后能调解的就调解。该院积极推行以“即告即收,即收即调,简化程序,快速结案”为宗旨的速裁庭新的民商事审判模式,使调解结案率大幅度提高,占到结案总数的72.14%,达到了无缠诉、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诉的“四无”标准。通过调解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自愿履行协议,避免了案件上诉程序,更杜绝了改判、发回重审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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