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炉 阿迪达斯排倒数第一
2011-11-09 14:58:28 | 来源:京华时报 | 作者:张然
  昨天,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蓝皮书)发布,课题组分别调研了中国境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结果显示,在被选中评价的300家企业中,按百分制考评,所有企业平均得分不到20分。有近七成企业是旁观者,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披露十分缺乏。 

  据称,本次评价指标参考了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倡议书及世界5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估体系。今年,中国百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由17.0分变为19.7分,但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

  课题组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特征,将企业分为五类: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包括国企、民企和外企的中国境内百强企业共300家,只有中国远洋集团一家企业属于卓越者,他们已经连续三年都排在该报告的第一位。有205家企业是旁观者,占总数量的近七成。所谓旁观者便是局外人,这些企业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披露十分缺乏,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分。

  这26家企业中,外资企业占了大头,共有19家。阿迪达斯、戴姆勒·克莱斯勒、可口可乐等在华外资企业均“榜上有名”,其中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以-4分成为倒数第一。社科院专家称,该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以及企业的环境管理和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方面的信息披露程度非常不足。

  现状

  法律对企业没有威慑力

  包括阿迪达斯(中国)在内的19家外资企业中,有16家未找到任何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所以各项指标均是0分。出现了负分是因为课题组对企业进行评价期间,企业发生了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负面信息。

  为何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屡屡发生负面信息?分析自身原因,中国律师精英网首席律师尹富强称,这与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有关系。我国法律对企业的制约效果差,对企业没有威慑力,违法成本低,甚至导致有的企业违反法律却赚取利润。

  名词解释·社会责任

  蓝皮书提出的社会责任指的是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等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水平。

  责任管理这一指标是指一个企业所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等。

  市场责任是指企业的成长性、收益性以及产品合格率等指标。

  社会责任包括社保覆盖率、安全健康培训以及评估运营对企业的影响。

  环境责任则包含了企业的环境管理和节能减排方面的指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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