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联合惩戒体系 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01-22 19:21:1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公开,并通过与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单位开展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职、高消费、招投标、出行、旅游等予以限制,在全社会范围内构建完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大量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回归诚信轨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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