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腾房扣车 强制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就可以和执行干警“躲猫猫”,不履行执行义务?没门!强制执行走起。
4月20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因判决生效后林某、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岳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表示会主动将房屋钥匙交给法院,配合法院拍卖房产,实际却是躲在外地屡屡爽约。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委托开锁公司到该房产,强制开锁进入屋内,对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对房屋进行腾空,并更换门锁。
社区工作人员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当天,永安法院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见证执行,确保执行工作透明、公正、公开。目前,该房已进入拍卖程序。
此前,永安法院执行干警还对一起执行案件涉案车辆进扣押,倒逼“失踪”许久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并协商还款事项。
2019年10月,鲁某因与高某、魏某、郭某、永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永安法院,永安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并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高某、魏某、郭某、永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始终不肯履行还款义务。12月10日,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都表示会到法院协商,却次次爽约。2020年4月8日,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后,得知被执行人名下的闽G牌号车辆正停靠在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区附近,执行法官立即出动,迅速对该车实施扣押。
得知车辆被扣押后,“失踪”许久的被执行人终于主动现身,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承诺在一个月内筹齐钱款还清债务,逾期将无条件配合法院拍卖车辆。申请人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