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突围 消未起之患
——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纪实
2022-02-12 09:16: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李玥玥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2021年,诉前成功化解纠纷5808件。这是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交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答卷。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包河区法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解纷模式。

  汇聚专业力量

  强化诉前解纷

  近年来,包河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整合优化解纷资源迫在眉睫。“必须想方设法通过优化法院内部司法资源与借力社会解纷力量有机结合,提高办案效率。”包河区法院院长胡权明下定决心。

  “我们着重邀请行业调解组织进驻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抓好诉前化解,既满足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也相对减轻法官的负担。”胡权明说。包河区法院在法院设立商会调解工作室,先后引进安徽省工商联调解委员会和包河区工商联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为专职调解员,专门调处涉非公有制企业的纠纷。2017年以来,商会调解工作室累计成功调解纠纷2579件。

  “我们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通过高效便捷的调解,化解企业纠纷,成本更低,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深受民营企业欢迎。”包河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史道云说。

  与此同时,包河区法院和安徽省工商联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合肥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安徽华衡老年维权和调解中心等13类行业14家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行业调解的优势,推进纠纷精准化解。

  包河区法院还选聘了50名特邀调解员充实到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中心,其中不乏全国模范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士。根据特邀调解员的专长,多元解纷中心成立了11个调解团队,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

  为了切实发挥调解员作用,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包河区法院先后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在线调解工作规范》《特邀调解人员补贴奖励办法》等。针对各类型各案由的诉前调解案件,立案庭统一发布制式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司法确认裁定书模版,通过集约化的管理模式,补缺特邀调解员的业务能力短板,有效提高调解质效。此外,特邀调解员通过培训,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

  这一系列举措成效明显:2021年,包河区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5482件,诉前调解12499件,调解成功5808件。

  畅通速裁渠道

  提高审判效率

  自2017年开始,包河区法院率先进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打破以庭室为单位的传统模式,由立案庭、滨湖人民法庭的9位员额法官和6名法官助理组成速裁团队,主要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金融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信用卡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批量案件,通过细化完善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则,理顺快调速审和精细化审判衔接有序的诉讼流程,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速裁团队采取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将送达、开庭、撰写文书固定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段,集中开庭审案、撰写裁判文书,科学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速裁团队采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到目前为止,所结案件中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占67.3%。

  2021年,速裁团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776件,审结14691件,结案率达99.42%,占全院民商事案件60.98%,基本形成了用20%的审判团队审理60%的简单案件的“分调裁审”格局。

  此外,包河区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刑事速裁办案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通办理简易刑事案件的“快车道”;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审理复杂行政案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行政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法官深入网格

  促进诉源治理

  为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2021年5月起,包河区法院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并将其作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创建“无案社区”的重要抓手。

  院长担任总网格长,其他院领导任网格长,59名干警担任网格指导员,对应全区782个网格。干警本着“带着问题下去、发现问题上来、研究解决对策”的工作思路,根据社区的需求,不定期到包保网格指导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目前,该院先后有115人次深入社区调处矛盾、宣传普法。2021年5月以来,“法官进网格”活动成功化解纠纷42件,服务群众3800余人。

  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区域特点,包河区法院搭建起“分层递进”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第一级是由法院对社区调解员进行14批次培训,网格员、楼栋长排查到矛盾时,第一时间由社区调解员进行化解,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级是法院与各社区共建“调解工作室”,由网格法官指导社区调解员开展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社区;第三级是将诉调对接工作网络覆盖到11个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个警民联调室,法院第一时间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第四级是法院受理诉讼案后,先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形成诉前解纷的联动机制。

  凭借四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包河区法院把诉调对接工作室搬到了解纷一线,搬到了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司法为民触角不断延伸。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