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买卖卷烟被判刑五年三个月
2022-04-13 15:43:03
 

  中国法院网讯(谭延润)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没收于周某处扣押的300余条卷烟,上缴国库。

  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周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各超市、烟酒店等地收购各品牌卷烟,后销售给张某(某超市老板,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累计销售额为人民币1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购进、销售烟草专卖品,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烟草专卖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周某系累犯,又曾因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被某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