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男子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2022-04-15 11:04:10
 

  中国法院网讯(龙火星 张龙颖 廖诚伟)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从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底,被告人曾某通过网上渠道定制大量伪造的“贵族符号”牌日用型卫生巾外包装,并雇佣数名工人把其从其他渠道购买来的日用型卫生巾,换上伪造的“贵族符号”外包装后销售。其中通过淘宝网店销售5609包,销售额为38379.20元;通过拼多多网店销售的956包,销售额为6596.40元。此外,在被告人曾某的仓库中,查获未经售出的假冒“贵族符号”牌日用型卫生巾841包,价值5760.85元,伪造的“贵族符号”包装袋24300个,以上非法经营数额为50736.45元。被告人曾某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50736.4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曾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已上缴违法所得,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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