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买菜兑真钞 女子获刑八个月
2022-04-18 08:47:07
 

  中国法院网讯(姜亦舟)女子使用假币购物,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稳定。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明,2021年4月至11月,陈某在青原区多个菜市场,通过买菜让摊贩找零的方式,前后在4个摊位使用假币400元。2021年11月,尝到甜头的陈某再次来到菜市场伺机作案,此次被摊贩杨某及时发现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到场后成功抓获陈某。公安机关从陈某处扣押百元面值人民币共计43张,经鉴定,均为伪造假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应依法惩处,作案工具、所查获的假币,依法予以没收。综合其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