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实施诈骗获刑一年
2022-05-07 15:00:20
 

  中国法院网讯(周敏华)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周某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转卖二手摩托车”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9月30日,周某的朋友范某(另案处理)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布出售一辆二手摩托车的虚假信息。后范某找到周某,两人商量一起以出售摩托车为由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行骗。当被害人在网上询价时,范某便将情况告知周某,由周某添加被害人微信,以预先支付部分车款和运费为由要求被害人转账。10月2日至26日期间,被害人多次通过微信红包、转账以及代买商品等形式向周某支付6882元。之后,周某将被害人拉黑。

  尝到甜头后的周某并未就此收手。2021年12月,周某再以同样的方式对另一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骗得5300元。

  综上,周某实施诈骗二起,共骗得12182元。事后,周某亲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据了解,周某现年21岁,无固定职业,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合全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