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伟:
忠诚担当守初心 琴心剑胆捍正义
2022-06-20 10:00:09 | 来源:豫法阳光
 

  孙志伟,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挂职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8年7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02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2月被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20年10月被开封市文明办授予“开封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21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李庆军式十佳法官”荣誉称号;2021年8月被河南省妇联授予“河南省第二季廉洁治家最美家庭”;2021年7月被开封市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授予“开封市政法英模”;2022年当荣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司法精神的“传承者”

  在孙志伟的心中,人民群众的利益重于一切。对待来访群众,他总是热情地提供法律咨询,真诚得排忧解难,赢得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一些不懂法的基层群众,他更是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讲道理,让群众明明白白维护合法权益,切切实实感受法律权威。

  河南省中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高达37亿,受害群众近3000人,社会影响巨大。受害群众时常围堵当地党委政府办公场所,矛盾隐患一触即发。孙志伟承办此案后,接待受害群众累计多达2000余人次。对每一位当事人,他都一一耐心听取诉求,积极解答疑问,帮助其消除各种顾虑。为了给受害群众多争取利益,他多次提审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被告人的认罪退赃工作,最终使该案得以妥善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赞扬。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时,他总是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他先后成功调解了22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每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自发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其中6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同时赠送锦旗及感谢信。其中在李某的交通肇事案中,一审双方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上诉至开封中院后,由孙志伟承办此案件。他认真查阅卷宗,提审被告人,全面了解案情。在民事赔偿问题上受害方亲属情绪激烈,处理起来相当棘手,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认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百努力。为此,他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多次把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耐心细致的沟通,从情、理、法的各种角度开导劝解,最终打开了双方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并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都表示满意,相约一起来到开封中院,将上书“执法典范为民楷模”“与时俱进好法院情系百姓好法官”的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他的手中,由衷地表示感谢。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孙志伟更注重对被告人的司法关怀,审理的多数案件最终都能令被告人悔过、受害人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天平的“守护者”

  孙志伟主审的上诉人张某诈骗案,他的高中同学是被告人的亲戚。老同学专程上门说情,希望看在昔日同窗的情分上,改判被告人缓刑。但孙志伟铁面无私不为所动,耐心地解释:“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依法量刑判处。我私自关照,岂不是知法犯法?你我多年挚友,你总不会看着我因为徇私枉法进监狱吧!”听完这一席话,老同学无言以对、赧颜而去。最终,开封中院依法维持上诉人张某有期徒刑的判决。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孙志伟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定地选择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用一颗赤子之心捍卫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作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骨干成员,为了加大对基层法院指导力度,孙志伟参与指导审理的贾某某等16人涉黑案,群众拍手称快,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七个精品案件之一;参与指导审理的王某某等30人涉黑案,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行动五个精品案件之一。开封市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孙志伟作为涉黑恶势案件倒查专班一组组长,带领一组人员对陈某某案、冉某某案进行了全面倒查,认真核查线索,梳理漏洞,共发现问题线索8条,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因为政治立场坚定,孙志伟当选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司法阳光的“传播者”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孙志伟还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办理案件,发挥审判前沿工作优势,编写典型案例、撰写理论文章,撰写的裁判文书在河南省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比中多次获奖,马全骗取贷款一案案例分析被《审判研究》杂志采用,其审理的上诉人陈细涛等十人诈骗案、中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评定为疑难复杂案件。

  他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年来共开展普法讲座40余场,受众3万人次。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他对未成年人及年轻人的犯罪问题格外关注。他对针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把学校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第一阵地,深入多所学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被河大附中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多年来,他坚持用责任和担当努力呵护幼苗茁壮成长,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宣讲队等多种形式面对在校开展普法宣传,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习气筑起心灵防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