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法院报》结下了不解之缘
2022-10-29 08:5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业继
 

  在《人民法院报》创办30周年之际,我以一名深受其影响和得到实惠的法院干警身份,盼借报纸一角表达30年来对她喜爱、被她感动、为她骄傲、向她致以祝愿的内心情怀。

  我喜爱《人民法院报》。1991年,我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信息、调研和法治宣传工作,身兼多职,任务繁多。因此,我把看报纸、阅杂志、读书籍、学文件、写稿子作为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的主要途径。我认为《人民法院报》是助力成长的最佳选择。我现已收集数千种报刊,仅“创刊号”就有数百种。当《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时,回应报社征集启事,我把收藏的《人民法院报》创刊号捐赠给了组委会。不久后,当看到《记者生活》的点名赞许时,那种无比高兴的心情好似一朵绽放的花朵。

  我被《人民法院报》所感动。1993年8月,我第一次向《人民法院报》投稿,没想到如电报般的只有100多字的稿子很快在9月3日的《人民法院报》第二版刊发,文章标题是《咸宁法院“参谋”人员立功多》,这张报纸至今保存完好。这篇“萝卜条”对我的工作起了大作用。这之后开始有干警主动为我提供写稿线索和素材,我也开始细心琢磨《人民法院报》第一版至第四版各栏目用稿的内容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写稿投稿。不久,《人民法院报》一版“简明新闻”栏目发表了《咸宁特大骗税案有果》等消息,第四版文学副刊接连发表了我写的《是文学给了我青春——访著名作家徐迟》《诀窍是琢磨——访作家刘富道》《龙港情》等散文、随笔、组诗。之后,有多位编辑老师还给我来信、来电进行约稿、改稿,对我的工作和写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我的工作也因此有了一些成绩和进步,当年加入了咸宁地区作家协会,被咸宁电视台、咸宁报社、咸宁地委办公室聘为特约记者、通讯员和信息员。同时,还引起了本单位和上级法院有关领导的重视和好评,当年立二等功一次,并被评为首届“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十大先进个人”,在首次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以《多写稿快写稿写好稿》为题,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典型经验介绍。不久后,我又担任了咸宁中院政研室副主任。

  我为《人民法院报》骄傲。2002年初,我正式由咸宁中院调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宣传工作,并分工负责鄂东南片区的中基层法院的宣传报道和《人民法院报》的年度征订发行工作。从这段时间开始,我不但感到记者是一份社会职业,更是一份社会责任。2003年5月,我从《湖北日报》及所属的《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等媒体的报道中发现“毒鼠强”接连致人死亡的消息后,敏感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我迅速联系有关法院部门和人员提供数据与案例,很快形成了《查禁“毒鼠强”刻不容缓》这篇文章,第一时间传真给《人民法院报》记者部,并在2003年6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读者之声”头条发表。200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毒鼠强”案件40余件,依法判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鼠强”案件的蔓延势头,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年,这一成效还被写进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我以《人民法院报》为“富矿”。2014年,院机关成立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陈列馆”建设工作专班。我作为专班成员之一,负责拟定总体布局方案和收集部分实物、资料、图片以及文字起草等工作,拟定了各大、小专栏的设计模板,3个大部分和33个小板块,共展出自建院以来的珍贵照片、实物、文书材料400余份。其中,大量来自于《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和报眼,列入馆藏精品和“法宝”的就有30多份。仅在陈列馆“司法公开”“司法改革”“抗疫风采”“审理大要案”专栏与展柜中就有20多份,十分珍贵。院史馆还被评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自2016年我在湖北省法官协会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建言、宣传、平台、保障”努力工作,执笔了专题片《烈火真金》解说词,此片在2021年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编入《人民司法百年画卷》展播,成为人民法院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

  党组织给予我的肯定、鼓励和荣誉,都与《人民法院报》息息相关。在《人民法院报》迎来30岁生日之际,谨以此文表示衷心的感谢、崇高的敬意以及诚挚的祝福。祝愿《人民法院报》越办越好!

  (作者系湖北省法官协会秘书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