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为己任
——青海法院依法促进“三江之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11-07 09:09: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德军 罗楚江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泽军

  旗帜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坚定信心、奋勇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号角。全省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和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务求实效,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海每一个法院落地生根。

  一要学深悟透报告的精神实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从深入学习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刻内涵、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等方面,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

  二要以务实高效的举措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青海法院实际,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使命、新任务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中。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持续更新思想观念、持续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高队伍素质,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殷殷嘱托,以更强政治担当、更大司法作为,依法促进“三江之源”这片神奇净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要多形式高质量加强学习宣传。要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当好表率、争做先锋,因地制宜广泛宣传发动、精准宣传解读,用干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报告中的新提法和新要求,分专题、多角度集中在省内各大媒体、各个层面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在全省法院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金秋十月,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全省法院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支部会议、辅导报告会,研讨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开辟热议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持续深入学精神、悟思想、谈感悟、抓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凝心聚力,统一思想,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促进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1年9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是我国正式设立的首批国家公园之一,位于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区域,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

  近年来,青海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三江源头”、保护“中华水塔”。青海高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先后在省高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主动在自然保护区、森林管护地同步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大力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的环境司法模式。

  玉树藏族自治州作为三江源国家公园核心地区,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班玛吉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后,坚定地说:“我们将按照把三江源保护作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的要求,以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为契机,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平台,继续在生态司法研究、环资案件审理方面探索创新,同时依法严惩非法盗猎野生动物、制售野生动物制品等犯罪行为,力争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拓展修复性司法、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深化环境多元共治等方面下功夫,贡献更多司法智慧,提供更强法治力量。”

  海北藏族自治州处青海湖北岸、祁连山南麓,居“一湖两区三河”之要,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文全结合海北法院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自己的感悟。他表示,海北法院要更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论断,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和推动海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托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节的生态修复,切实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功能。全力打造祁连山生态法庭,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展现法院担当作为。

  “能够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并参加盛会,是我毕生的荣幸,我深深地感到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决不能辜负党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秀在大会胜利闭幕后由衷地感慨道。

  “未来工作中,我要特别注重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审判,加大涉环境污染案件审理和法治宣传,服务和谐共生、干净美丽的城市人居环境。”陈志秀说。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