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
2023-03-28 08:55: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倩
 

  人民法院要立足司法工作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司法调研作为法院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和根本工作方法,贯穿到法院工作各环节、各领域,奋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方案》强调,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成果转化、强化工作评估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切实做好司法调研工作。

  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调研工作,推进党建与调研深度结合,自觉把加强政治建设贯穿司法调研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要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基础工程作用。人民法院要巩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加强司法调研部门与各审判业务庭工作沟通融合,通过深入调研,持续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政策性案例,形成一批实务导向型调研成果,服务法治社会建设。

  要健全调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人民法院要注重将典型案例、优秀论文等优秀调研成果归纳总结,建立专题调研报告报送机制,特别是对中基层法院就重大热点问题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进行统一报送、统一掌握,择优推广宣传。积极落实与高等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推动设立法院青年法官研究平台,形成良好研学氛围。

  要强化调研工作考核评估。人民法院要制定加强调研工作意见等制度,上级法院要强化对下级法院调研工作的统筹指导,评估调研工作开展实施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调研工作相对较弱的基层法院业务指导;认真参与党委、政府对政法综治、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相关台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要加强调研队伍建设。人民法院要传承优秀司法文化,培育调研先进典型,建立覆盖各业务条线的法院调研人才库,建设专兼结合的高素质调研队伍,持续表彰奖励优秀调研成果和调研人才,常态化举办调研培训,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调研技能竞赛,以赛促学推动提升调研能力,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调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更要综合施策切实提升调研工作水平,让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基础作用真正发挥,让调研成果服务大局、审判、决策的效能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