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的历史渊源及法理依据
俄罗斯刑法一直就有关于前科的规定。1903年《俄国刑法典》规定,有前科的人在一定期限或者无限期地禁止在一定地区居住,或者服刑完毕后限制其选择居住的权利。苏联时期的《苏俄刑法典》和俄罗斯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均保留了前科的有关规定,只是内容有变化,既规定了有前科的人需要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也规定了前科的消灭和撤销制度。《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86条规定,被判刑的人经过一定期限其前科消灭,经被判刑人申请,法院可以在前科消灭期限届满前撤销前科。
在俄罗斯刑法学中,前科本质上是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后而产生的一种不利的法律地位(状态),属于刑事责任的要素之一。这只是前科的法学概念,而非法律概念。《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对前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其第86条第1款规定:“因实施犯罪而被判刑的人,自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前科消灭或撤销时止,被认为有前科。”这实际上是规定了前科的产生条件(因犯罪而被法院判刑)和前科的起止时间(从有罪判决生效时起至前科消灭或撤销时止)。从中也可以看出,俄罗斯刑法对前科消灭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犯罪,并不限于一定的犯罪类型,采取的是“宽口径”的前科消灭制度。
俄罗斯刑法学者认为,前科概念通常包括以下特征:1.前科由被判刑的事实所产生;2.法院的有罪判决是前科产生的根据和正式证明;3.前科的法律后果是导致被判刑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
前科的法律后果
俄罗斯刑法规定的前科的后果不仅包括刑事法律后果,还包括一般法律后果。《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86条第1款规定:“在认定累犯和在判处刑罚时均应依照本法典的规定考虑前科,在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和依照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发生其他法律后果。”
刑事法律后果
前科的刑事法律后果包括决定累犯的认定和影响量刑等内容。
1.决定累犯的认定。《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8条第1款规定,具有故意犯罪前科又故意犯罪的,被认为是累犯,因此前科是累犯的成立要素之一,对累犯从重处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认定累犯时,前科不计算入内:故意实施轻罪的;在年满18周岁之前实施犯罪的;被判处缓刑或延期执行判决,如果缓刑或延期执行判决没有撤销而犯罪人未被押送到剥夺自由场所服刑的;前科依法已经消灭或被撤销的。
2.影响量刑。在某些情形下,前科影响对犯罪人刑罚的裁量,如对有前科又实施严重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时,不适用与剥夺自由二择其一的强制劳动。
3.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前科是强奸、与未满16岁的人实施性交和其他性行为和猥亵等犯罪的加重的构成要件要素。也有学者认为,前科还是个别犯罪构成要件的必要要素,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的从剥夺自由场所以及从拘役场所或羁押中脱逃,逃避服限制自由、剥夺自由刑以及逃避医疗性强制措施,逃避行政监管的犯罪。
4.影响刑罚的执行。前科还影响刑罚的执行,《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第122条规定,在服剥夺自由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应置于严格条件下服刑。
5.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前科还可能会产生其他刑事法律后果,《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75条、第76条、第76条之一规定,对初次犯罪的人,因积极悔过、与被害人和解、经济活动领域犯罪而适用免于刑事责任,前科就排除了上述情形中免于刑事责任的可能。
一般法律后果
前科除产生以上的刑事法律后果之外,还会产生其他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有前科的人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等工作;不得应征服兵役。根据《俄罗斯联邦武器法》的规定,有故意犯罪前科的人不能持有武器。
前科期限的计算
俄罗斯根据刑罚的类型和犯罪类型两个标准来确定前科期限。
判处缓刑或比剥夺自由更轻刑罚的,根据刑罚类型来确定前科期限,不论其刑期长短,也不论其犯罪类型;判处剥夺自由的,根据犯罪类型来确定前科期限,不论其刑期长短。《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86条规定,判处缓刑的,考验期;判处比剥夺自由更轻刑种的,服刑期满后1年;因轻罪或中等严重的犯罪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服刑期满后3年;因严重犯罪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服刑期满后8年;因特别严重的犯罪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服刑期满后10年。犯罪人服刑期间自然计入前科期限。前科期限届满前科消灭。
对前科期限中断后的重新计算问题,1960年《苏俄刑法典》规定,如果刑满人员在前科期内又犯新罪,则前科期限的计算中断。前罪的前科期限在实际服完新罪的刑罚后重新计算。这实际上是对新罪、旧罪的前科期限分别计算,旧罪的前科期限从新罪服刑完毕时起算,在两罪最长的前科期限届满前,前科存在。但这一规定内容却没有出现在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所以有不少俄罗斯学者认为,应在刑法中增加前科期限中断计算的规定。
前科消灭和撤销
俄罗斯刑法规定,前科期限届满则前科自动消灭,不需要被判刑人提出申请,也不需要法院宣告。对于服刑期满后表现良好的,经本人申请,法院可以在前科期限届满前撤销前科。而前科撤销则需要由被判刑人申请和法院的酌情裁定。
前科撤销制度的设置,有利于被判刑人积极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对罪犯改造具有积极的意义。无论是前科消灭还是撤销,与前科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便不复存在,被判刑人彻底去掉了犯罪的所有烙印,成为一个普通公民,可以正常地生活和工作,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人。
总体而言,俄罗斯刑法学界对前科的概念、本质和法理基础等均有深入的研究,形成一套完整的前科制度,不仅规定了前科的刑事法律后果,同时也将一般法律后果予以法制化。
前科属于累犯的认定条件之一,根据刑罚种类和犯罪类型来确定前科期限,为累犯的构成确定了灵活而科学的前后罪间隔期限,从而比较准确地把握了犯罪人主观恶性程度和人身危险性,更能准确实现累犯从重处罚的制度设计初衷。俄罗斯法律规定的前科的法律后果范围广泛,涉及累犯的成立、犯罪的认定、刑罚的裁量和执行,以及其他方面社会活动的限制,可以更为有效地发挥其功效。同时,俄罗斯法律将前科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限制于犯罪人本人,恪守了个人责任原则。前科消灭和撤销的制度设计,避免犯罪成为被判刑人终身的烙印,可以起到有效预防犯罪的法律效果,避免犯罪烙印终身化,为犯罪人保留了回归社会的通道。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