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画新“枫”景,擦亮新时代基层治理“金钥匙”
——“枫桥经验”纪念大会推动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11-09 11:03: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6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卓有成效的基层治理方式,毛泽东同志为此作亲笔批示,“枫桥经验”由此诞生并推向全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和使命。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推动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跨越一甲子,“枫桥经验”遍地开花,一个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的新诠释、新举措、新创造,让这张中国基层治理智慧的“金名片”,持久焕发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新征程上,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凝聚共识、提出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发扬光大提供了进一步指引。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

  我国拥有14亿人口,国情决定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之义。这是一项系统工程,独木不成林,必须在党这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主心骨”领导下,方能“百花齐放”。

  对此,“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专门强调,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要使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

  如何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会议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搭建平台、科技支撑四个方面谋划布局。

  在建立健全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方面,会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党委政法委、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要求,强调定期开展分析会商,做好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分析研究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实质化。

  在压实部门责任方面,会议强调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推动诉源治理,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基层资源力量的有效整合是关键。

  早在2017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率先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迁入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置法院调解工作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促成下,浙江省委政法委进行局部试点,牵头分类将县级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成建制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吸收法律咨询、心理服务、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等相关单位力量,变“多中心”为“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根据各地实际,整合基层力量,建立相应实体平台,如行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并且要求结合各层级不同情况,明确此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省、市平台统筹协调功能,县、乡镇(街道)平台一站式化解功能,村(社区)“第一道防线”功能。同时,会议要求,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强化资源力量聚合,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

  “大牛正在为您起草法律咨询意见书。”

  仅用时5秒,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智慧调解系统”语音遥控交互屏即显示出法律咨询意见书,清楚地呈现案件情况、争议焦点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条,助力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除提供法律咨询之外,巴南区法院的智慧法律咨询平台还嵌入了智能笔录系统,通过语音识别生成调解记录,并接入在线调解平台,通过在线语音、视频、交换证据厘清案件事实,通过区块链技术对调解协议进行电子签名,极大提升调解便捷度。

  数据“多跑腿”,人民群众就能少跑腿。

  “打通数据资源,建设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在此次会议上被提出,强调利用现代科技力量助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推动数据联通。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对矛盾纠纷情况的全量掌握。

  ——完善数据链条。健全数据标准,完善流转和督办功能,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准确录入、统一编码、有序分流、全程跟踪,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线上闭环,通过线上数据流转,督促推动线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创新数据应用。注重服务实战,实现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警、对矛盾纠纷形势的综合研判,实现重大涉稳问题提前预警、提前掌握。

  立足预防,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总体增多,涉及面广、联动性强,发现、防范、处置难度大。如何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

  会议在实践层面上,从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预防在前。

  古语有云:“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我国国情决定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直面辖区人口密集、矛盾纠纷类型多样、群众解纷需求多元的问题,探索出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全周期”诉源治理模式。通过对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和西城区“全响应”机制、整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北京平台等12个渠道、走访摸排涉诉涉访较多的街道、向有关部门发送类案和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等方式,联动抓好前端、快速响应诉求、主动治理“未病”。

  为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在全县14个乡镇分别组建政法委员牵头,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村干部等为成员的“纠纷隐患排查群”,群成员结合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梳理反馈,法官就相关法律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努力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

  近年来,人民法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主动对接基层各单位组织,在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建成解纷服务网络。

  下一步,如何在立足预防方面更加务实笃行?会议指出——

  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决策遵循规律、切合实际。要坚持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律办事、依照岗位职责落实,既不滥用职权、也不玩忽职守。

  要深入了解民意、民情、民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下社区、进网格,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

  要深入排查社会矛盾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构建系统完备、无盲区、零死角的排查机制,动态掌握矛盾纠纷。要用好群防群治力量,及时发现苗头隐患。要加强对风险传导链条的梳理和主要风险指标的监测,实现精确预测、精准预警、精密预防。

  立足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调解是一朵“东方之花”,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以及“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绚烂光芒。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将六尺巷典故蕴含的“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精神注入纠纷化解,推出“六尺巷 六步走”调解工作法,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在基层法庭及镇村设置六尺巷调解室300余处,选聘专、兼职调解员1500余人,共同做实指导调解职能。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度达98%以上,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5.6%、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6.3%。

  四川省丹棱县是桔橙种植大县。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桔橙买卖、居间、运输合同及土地承包流转等纠纷频发高发。

  针对上述地方实际,丹棱县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形成了首发纠纷“马上调”、区域纠纷“包干调”、异地纠纷“线上调”、疑难纠纷“联动调”、类型纠纷“示范调”的“五调融合”工作法,就地就近化解桔橙产业矛盾纠纷。近三年,丹棱县90%以上的桔橙产业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助推了桔橙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从长期实践看,调解作为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独特作用。

  会议强调,要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做好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国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要落实经费保障,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做实行政调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做强司法调解。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要认真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促进实质性化解。

  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适应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健全金融、互联网等领域调解组织,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确保专业性的问题得到专业化的调解。要加强律师调解工作,扩大律师调解工作社会认可度。

  加强各类调解协调联动。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指导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能,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立足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创新发展,就是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立足于依法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受理判决,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早在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就联合武昌区工会挂牌成立了“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室的重要工作之一,便是充分利用法院、工会的普法宣传阵地精准普法。一方面,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园区”普法宣传活动,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另一方面,借助区总工会“公益法律服务站”平台,在招聘会现场设点普法,编发《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知识问答》,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的能力。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加速,法治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如何用法治方式、按法律程序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对此精心谋划——

  明确职责、规范运行。推动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职、按照法定环节配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位。

  优化流程、加强衔接。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行政复议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相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单位,要优先鼓励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根据矛盾纠纷性质,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要规范各类解纷手段的衔接方式,完善有关解纷手段的司法确认程序,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果。

  完善立法、于法有据。加强学习借鉴,立足本地实际,用好地方立法权,研究制定本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加强普法、推动守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城乡基层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会议要求,下一阶段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到“五化”“四到位”,即: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做到信访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监督部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政法机关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

  立足基层,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

  治国犹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

  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如何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基层党组织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会议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要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主动对接10.4万余家基层治理单位,建成“家门口”“指尖上”的解纷服务网络;同时,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现全国10050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多发,人案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针对相关问题,会议强调,要充实基层政法力量,推动法院、检察院人员力量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司法资源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基层单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支撑。要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的制度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要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网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充实基层一线特别是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力量。

  60年来,“枫桥经验”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的精髓始终未变。说到底,基层治理是人做工作、做人的工作。想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需要群众来“唱主角”。

  “群英断是非”工作法2017年发源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等街道,致力于推动群众纠纷群众解,在治理辖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矛盾纠纷中成效良好。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人民法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社区(村)调委会,大力支持和灵活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为提高“群英”解纷能力,康王法庭发挥职能优势,通过法律文本解读、法官示范调解等方式,对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进行法律培训,同时,对接法官每周固定时间到社区“群英”解纷工作室提供问诊式服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指导社区“群英会”矛盾纠纷调处。

  立足基层,就要充分动员基层广泛参与,绘就基层治理“同心圆”。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如,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发挥好法学会、律师协会的作用,更好发挥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经营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模式等。

  此外,会议还对鼓励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定期评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作出了相关要求。

  历经一甲子,江南小镇里走出的“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从乡村到城市,从田间地头延展到网络空间,从当年的阶级斗争之计,不断变化、发展、创新至今日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的“治国之策”……我们有理由相信,无论岁月如何流逝,坚持党的领导、一切为了人民的“枫桥经验”都将生机勃勃。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大量司法实践中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黄东利